去年12月以來
  全省821名老賴被拘
  18人被追究刑責
  □通訊員 張興平 王華衛
  本報記者 陳洋根
  早報訊 在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賠償官司判決生效執行過程中,杭州江乾區法院突破常規,與高速交警協同配合,將肇事方掛有外省車牌的兩輛貨車查扣,使案件在一個月內得到執結。
  江乾區法院的這起成功執行被列入省高院昨天通報的涉民生案件執行八大典型案(事)例之首。
  省內高速交警查扣車輛
  迫使外省企業執行賠償
  受害人陳某在高速公路蕭山段封閉路段施工中,因交通事故不幸遇難。經法院審理,判決車輛駕駛人劉某和肇事車輛所有人鷹潭市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賠償死者家屬41萬餘元。
  該案立案執行後,江乾區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傳票,被執行人既不報告財產,也不來法院處理。
  因被執行人系外省物流企業,本地公安機關無權通過年檢查扣其名下車輛。如按照傳統做法要求省外公安機關協助查扣,則費時費力,不利於快速及時保障受害方利益。
  執行法官遂向省高速交警總隊杭州支隊請求協助扣押車輛。高速交警全力支持法院執行,辦妥了協助扣車事宜,對該公司車輛進行網上布控。
  一周後,被執行企業兩輛運輸車輛分別在杭州、湖州路段被高速交警查扣,迫使被執行企業履行了全部債務。案件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成功執結。
  對涉民生案的老賴“零容忍”
  窮盡司法手段
  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方嘏風介紹說,去年12月以來浙江法院組織開展了針對2013年11月底以前未結的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至今已5個多月。
  這次專項集中執行的重點案件,包括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等9類案件。
  2013年12月以來,全省法院新收涉民生案件20654件,標的金額5.9億元;執結17182件,結案率83.19%,執行到位標的額近3億元,標的到位率49.87%。
  方嘏風表示,對於涉民生案件特別是涉職工、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案件,全省各級法院在執行資源使用上適時適當予以傾斜,利用信息化技術佈下執行查控、信用、懲戒、聯動,窮盡司法手段。
  對涉民生案件的被執行人(老賴)更是“零容忍”,凡是被執行人是自然人,且不能證明其是“五保”人員或者低保對象的,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只要沒有申報財產或者申報不實的,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專項活動期間,全省拘留老賴821人,共向公安機關移送58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其中18名老賴被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全省821名老賴被拘18人被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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