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安徽宿州市委書記、市長等34名市級領導帶頭簽訂“杜絕紅包現象,純潔人際關係”承諾書,11月14日,該份有著34名市級領導親筆簽字的承諾書刊登在宿州市委機關報——《拂曉報》。(找房子11月15日《新京報》)
  我不知道,登報承諾不收紅包的該市市委書記、市長等好房網34名市級領導,究竟真是以嚴肅的態度來對待收受紅包一事,還是以“正劇”的格式來書寫喜劇?若是後者,我們就應該對其抱以熱烈的掌聲,因為如果說諷刺與幽默是相聲的兩翼的話,那麼,他們才真正得到了諷刺與幽默的精髓。
  但顯然這是個悲劇。悲就悲在:一則,證諸歷年的官員承諾見關鍵字行銷聞,無論是見諸媒體的有據可查的公開承諾,還是向民眾預訂的一種難以質證的口頭承諾,究竟有多少官員把已向民眾承的諾當作信義的支票和人格的宣言,倒是常見一些官員要麼將承諾當作廣告的裝潢,要麼將承諾當作沽釣名利的誘餌。
  二則,本來拒收紅包,拒絕吃請,是對黨政幹部的基本要求,也是為官者應堅守的一條基本底線,也就是說,承諾了要自覺遵守或堅守,未承諾也要自覺遵守或堅守,而觀之於這則新聞,似乎給人的感覺是,不登報承諾,不降低為官標準,就不足以打消老百姓的“紅包顧慮”。至此,豈不可嘆關鍵字復可悲?!何況,如果屬官員一蹴而就的份內事,都要登報承諾,那麼,面對錯綜複雜的政務事務,官員們是不是更得扯著嗓子向民眾承諾一番?
  另外,如此熱熱鬧鬧、大張旗鼓地登報承諾不收紅色,是不是意味著收受紅包行為過去在該市領導層大量存在?或者乾脆說承諾之前違法亂紀的行為可以既往不咎,只算承諾之後的賬?果如是的話,那麼系統家具,勢必讓黨紀國法的嚴肅性受損。
  其實,所謂承諾,歷來的為政者都有心或無心地標榜的。劉邦“與父老約,法三章耳”(魯迅譏之曰:“法三章耳,話一句耳”),李自成揭竿的口號是“迎闖王,不納糧”(結果是劉宗敏把吳三桂的愛妾“納”入己懷),這都是有諾不承的例子。世間許多政要的競選演說和施政報告,無不屬於對選民對議會的承諾。但問題是在於,人們所看中的的,不是“承”得漂亮,而在於“諾”的切實。
  這個意義上,如果宿州市有關領導真有心杜絕紅包現象,建議如其在“承”上大做文章,不如在“諾”上深下功夫。尤其是要認真按照習總書記的指示要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里。於此,紅包現象或可不再困擾該市領導。甚至使登報承諾不收紅包這一人間“鬧劇”變成名副其實的政壇正劇也未可知。
  文/王志順  (原標題:登報承諾不收紅包:正劇、喜劇還是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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