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庭內拍照的李姓男子,被蒸烤箱揭發後並未顯得緊張,不時在庭內微笑到處張望,更與朋友談笑風生。他其後被接報到場的軍裝警員帶返警署調查,警方稍後將向他發出傳票。(香港明報 陳倢朗攝)
  中新網10月27日電 香港男歌手與在同性戀交友平臺認識的網友在家中發生關係,事後卻訛稱遭母親拍下片段,指網友或涉非法性交,藉此三度向網友勒索共25萬元(港幣,下同),網友戶口被“榨乾”至剩2位數結餘。歌手經審訊後,26日被裁定3項勒索罪成。開庭前庭內一名男子疑公然用手機拍攝吳哥窟,警方稍後會向他發出傳票。
  據香港明報報道,去年2月10日至22日,當時19歲的梁迪斯早前辯稱,當日是事主X(23歲)性侵他,故自願借錢給他,後來事主X因為想擺脫他,而指控他勒索。法官認為梁迪斯砌詞狡辯,指梁當日相約事主X到家中獨處,又叫事主X進入其睡房,明顯是室內裝潢有心鋪排要與事主X發生親密關係。而事主X若非被勒索,亦不會到處借錢。案件將於下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
  現年21歲的被告梁迪斯(又名梁家進)報稱是一名歌融資手,曾以藝名梁柏廷(Jero)出道。至於曾在梁開設的時裝店工作、為同案共犯的女被告何美嬌(21歲),則被裁定兩項勒索罪成。
  此外,開庭前,一名坐在公眾席後排的李姓男子(30歲),突然用手機拍攝法庭情況,被坐在犯人欄內的梁迪斯發現,梁實時通知其律師。法官葉佐文得悉事件後,要求通知警方,並叫李留在法庭直至警員到場。主控官曾提出法官可即場處理事件,法官將事件交由警方室內裝潢處理。
  據悉,警方在李的手機起回一張庭內照片,但照片沒拍攝到梁迪斯。李姓男子其後聲稱拍照只想向朋友證明他身處法庭,他否認是梁迪斯粉絲,並說後來才知道法庭內不准拍照。他其後被帶返灣仔警署調查。警方發言人表示,稍後會向男子發出傳票,案件列求警調查。  (原標題:情色短片勒索同性網友 男歌手罪名成立將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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